4月27日,柳州市公安局五里卡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因停车引起的故意损毁财物案。
该所接事主陈某珍报案称:4月26日19时50分许,其停放在柳南万达广场旁的宝骏牌E100新能源电动车,无故被划出一道约半米长的痕迹。接报后,值警民警立即安排图侦员调阅事主车辆停靠区域的天网监控,发现车辆是被当时值班的车辆保管员用硬物划伤。民警遂出警到万达广场调查此事,由于该保管员当时休息,后民警将情况报告值班领导。所领导安排28日值班民警在该保管员交班后立即出警将其带回所内处理。
经审问,嫌疑人潘某驹(男,34岁,广西象州县人)如实供述,4月26日晚事主在柳南万达广场将车停放时,未按其要求停放,故怀恨在心,在事主离开后用一枚随身硬币将车划伤以泄愤的违法事实。
目前,潘某驹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理。